法制网北京6月11日讯 记者 郄建荣 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在田湾核电项目3、4号机组核安全3级管道制造过程中发生篡改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对此,环保部今天透露,其已责令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停止所有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进行限期6个月的整改。
据环保部介绍,今 年5 月13 日至14 日,国家核安全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在对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华新)进行专项检查时时发现,常熟华新在田湾核电项目3、4 号机组核安全3 级管道制造过程中存在篡改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未按要求报告备案等,同时还发现,常熟华新存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失效、核安全文化宣传贯彻培训不到位、报告备案不及时等问题。
核电项目安全性至关重要,容不得出现半点问题。为此,环保部对常熟华新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
环保部要求,常熟华新对事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严格按照检查报告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将整改报告提交国家核安全局,经国家核安全局审查同意,方可重新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
同时要求,常熟华新对正在制造和已经交货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真实性,切实保障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并对全体员工开展核安全教育,提高全员核安全文化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原标题:环保部点名批评常熟华新并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