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会同站6月5日讯(分站记者 郑时俊 通讯员 贺飞)今日,记者获悉,会同县环保局和县公安局对金龙乡桐木村一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并生产脱模剂厂老板进行了依法行政拘留,打响了会同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向污染宣战的第一枪。
该脱模剂厂使用从外县运来的皂化物作原料,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未建设任何环保设施,且未经任何设施处理,将废气直接排放,污染大气环境。会同县环保局执法人员4月30日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5月25日前往巡查时发现该厂拒不执行决定书,即违法建成该厂并生产,无组织排放大量大气污染物。县环保局立即按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执行处理。
(原标题:会同打响实施新《环保法》第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