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郄建荣 就水污染防治,环保部部长陈可吉宁近日表示,将组建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
陈吉宁表示,从当前来说,加强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就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对于近年来的水污染防治形势,陈吉宁认为,总体上看,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水污染日益凸显,水污染问题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瓶颈和短板,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瓶颈。
他说,这也是中央决定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原因。“这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之后,国家在环保领域出台的又一重大举措,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路线图。“陈吉宁表示,《水十条》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提出了具体防治措施。
“我们要像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样抓好水污染防治,把《水十条》这个好的路线图落实为一个好的施工图。”陈吉宁说,当前,要抓紧制定研究建立全国及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组建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
陈吉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尽快制定本行政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同时要因地制宜细化《水十条》各项任务措施和部门分工,明确同级相关部门、下级政府、排污企业以及社会公众的治污责任。
此外,还要统筹考虑自然水系完整性,合理划分地表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科学确定水质目标,大力推行排污许可管理,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制度,确保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能够客观反映质量变化情况,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治理效果。
陈吉宁表示,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收费和税收政策,推行绿色信贷和实施跨界补偿措施,建立有利于水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加大对偷排、偷放等环境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推动环境守法成为新常态。
陈吉宁要求,抓紧启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要求、任务措施、完成期限,并分解落实到责任主体;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针对流域控制单元达标、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中心任务,组织、论证、储备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健全举报制度,努力保障公众对环境质量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以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监督,激发全社会参与、监督环保的活力。
(原标题:环保部要求加大对恶意违法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