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5月28日电 (记者 王剑)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仍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134.6万元,该院院长彭昆国被党内警告处分。28日,江西省纪委通过其官方微博“廉洁江西”通报上述案件详情。
根据江西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仍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福利。
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至9月,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违规发放福利金额达134.6万元。其中,发放现金46.2万元(春节19.9万元,五一节10.5万元,端午节15.8万元),中秋节还为每个干部职工发放了2斤月饼和2箱水果,总计金额47520元。
经江西省环保厅工作组核查,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现有干部职工100人,长期聘用人员77人,该院2013年所发放的现金和实物虽然可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和职工福利基金,但现金发放未按有关规定发放,实物支出未按规范的会议科目列支,尤其是发放时间在节假日,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江西省委相关规定精神。
经江西省环保厅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彭昆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环保厅称,“厅直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强化问责追究,用正风肃纪的行动,保持作风建设新常态。”(完)
(原标题:违规发放福利134.6万元 江西环保研究院院长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