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保部长表示:各地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打造生态文明发展升级版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林维):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加大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的保护力度。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14日表示,生态省建设为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模式,下一步,各地应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打造生态文明发展升级版。
中国环境保护部14日召开座谈会,与多省市负责人就生态省建设工作交流看法,分享经验。所谓生态省,是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生态省提出的初衷,是为了解决生态环境的整体性与行政管理条块分割的矛盾。到目前为止,中国已有海南、吉林、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16个省正在开展生态省建设;超过1000多个市、县、区在推进生态省建设的细胞工程,大力开展生态市县建设。
中国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座谈会上指出,生态省建设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发展生态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生态省建设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使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发展相促进。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在近十年开展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环境质量在逐步改善,同时经济总量和经济增长速度也均居于全国前列。不是说做了生态省,经济发展就发展慢了。我们有很好的实例,抓好环境也能抓好经济发展;反过来,抓好经济发展,可以为环境保护提供更好的基础。”
江苏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有很好的经验。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在座谈会上指出,江苏省通过区域划分和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确保全省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江苏省率先在全国制订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配套推出监管考核和生态补偿办法,划定了占全省国土面积22%的生态红线。对保护生态的地区实施生态转移支付,省财政两年已累计安排生态补偿资金25亿元。”
而湖北省则通过改变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促进各市区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说:“湖北省制订并印发了《湖北生态文明(生态省)建设考核办法》,取消了对神农架林区的GDP考核,降低了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GDP考核指标权重。同时,新增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率、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率、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三项指标,将减排指标纳入县域综合经济考核。”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强调,下一步,各地在深化生态省建设战略中,必须要认真做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及生态空间的统筹协调和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制订负面清单,在城市化进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我们现在面临的许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都是由于生态空间失衡导致的。所以我们要科学合理的布局和整治三个空间,在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给自然生态系统留出空间,留出生态用地、用水,明确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区,制定准入负面清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实施严格管控,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要合理布局城镇化格局,最大可能地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干扰和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