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徐靓丽 通讯员 潘焱)据湖北省环保厅消息,为解决全省平板玻璃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省环保厅对武汉、宜昌、荆门、荆州、咸宁市环保局负责人及11家平板玻璃企业法人进行了约谈,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全省现有平板玻璃企业11家共24条生产线,2014年总产量为9051万重量箱,占全国11.4%,列全国第2位。近期,省环保厅对全省平板玻璃企业环境保护守法情况进行了系统调研,并现场抽查了部分企业。从各地报送和抽查情况来看,全省平板玻璃企业主要存在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不到位、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未按环评要求使用生产燃料、属于落后产能的、政府明确要求停业的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关闭等突出问题。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队长李永福介绍,省环保厅责成各环保局依法依规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刚性措施:对于未办理环评手续、超期试生产的生产线责令停止生产;对属于落后产能实施停业、关闭;对存在未批先建投入生产、超期试生产、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已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未安装脱硝设施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改正的,报请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平板玻璃行业企业严格执行环评批复意见,优先使用天然气作为生产燃料;责令未安装在线的企业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全部按要求建设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环保厅联网,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予以严处。
(原标题:省环保厅约谈11家平板玻璃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