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被处罚金165万元
本报讯(记者 程国媛 通讯员 王毅)4月27日,从省环保厅传来消息,自今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开出首例“按日计罚”罚单。
今年3月10日,太原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炼铁厂加工厂渣场冷却车间东侧和北侧墙彩板破损,设施不正常运行;废钢料场破碎车间防尘设施运行不正常,粉尘从屋顶溢出放散,造成二次污染;综合料场装卸除尘灰时未采取洒水等措施造成扬尘污染等问题。3月13日,太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月25日,太原市环保局夜间以暗查方式组织现场复查时,该公司门卫阻挠执法人员进入,拒绝接受检查。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的规定,太原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于3月31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处罚金165万元整。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被视为环保执法新利器。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首次对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
(原标题:我省环保执法首开“按日计罚”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