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昨天北京市纪委网站通报,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王洪钟,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海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这两名正厅局级官员涉嫌犯罪已经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纪检监察网通报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王洪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洪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8月27日,市纪委网站通报了王洪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
王洪钟曾任共青团北京市房山区委副书记、书记,中共房山区委常委、良乡地区工委书记,房山区政府副区长等职。2000年至2003年先后任北京市密云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2003年至2009年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0年8月,出任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长。
昨日另一位被纪委通报“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陆海军原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通报称,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陆海军曾任北京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经理,北京市公用局局长助理,北京市崇文区副区长,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兼)等职务。
2014年11月,陆海军出任北京能源集团董事长。仅仅两个月后,今年1月30日,陆海军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原标题:门头沟原区长被双开 涉受贿移送司法 北京能源集团原董事长同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