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村貌整洁,农村实现了集中供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建有集中式沼气池……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经评审核查,对符合以上条件的海口市大坡镇福昌村委会田心村、定安县岭口镇岭尾村等34个村庄正式命名为2009年度“海南省小康环保示范村”。至此,我省建成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65个。
据省生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上34个小康环保示范村结合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小康环保示范村创建活动,每个村庄均投入一定资金及投工投劳硬化村路,修建文化室、休闲活动场所、沼气池、文化宣传栏等基础设施。并结合村庄绿化大力发展果林、用材林等经济林,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是所在市县经济条件较好、村庄生态环境优美的村庄之一。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自200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小康环保示范村”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小康环保示范村作为环保部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目的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推进海南生态省建设。
据了解,小康环保示范村创建内容包括村容村貌、饮水安全与环境保护、生态经济、环保管理与绿色消费四个方面,涉及16项目标要求。(侯小健符丽宾张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