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3月30日电(记者吴扬)来自河南省环保厅的消息显示,河南8家企业在检查中被发现超标排污或无证建设,河南省环保厅为此1天内开出8份罚单。
河南省环保厅对8家企业发出的8份行政处罚通知书,文件编号从“豫环罚〔2015〕10号”到“豫环罚〔2015〕17号”,落款日期均为3月24日同一天。
这8家企业中,有4家公司因排污超标数倍被处罚,3家公司因所建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被处罚,1家公司因自动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被警告。
其中,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2月6日组织的检查中被发现,该公司1号机组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321 mg/m3,超标2.2倍;2号机组外排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431mg/m3,超标3.3倍。
1月31日,洛阳市环境监测站对位于河南新安县万基工业园区的万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号、4号机组锅炉烟囱出口监测数据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38 mg/m3,超标3.38倍;二氧化硫排放浓度705 mg/m3,超标2.53倍;烟尘排放浓度55.6mg/m3,超标0.85倍。
1月31日,洛阳市环境监测站对位于新安县万基工业园区洛阳义安电力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锅炉烟囱排放口监测数据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03 mg/m3,超标3.03倍;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68mg/m3,超标0.84倍;烟尘排放浓度75.1mg/m3,超标1.5倍。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2015年1月30日在对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400t/d翡翠绿浮法玻璃生产线废气排放口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当日,商丘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该生产线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结果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730 mg/m3,超标1.5倍。
对上述企业中的三家电力公司河南环保厅均对其开出了“罚款8万元的、并责令立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对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则开出了“罚款6万元,并责令立即纠正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
河南华丽美陶瓷有限公司、汝州市华港陶瓷有限公司、汝州市寄料镇高庙村的河南省煜晟镍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企业生产线在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投公入生产或试生产。河南省环保厅对其开出了20万元的罚单,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要求上述公司待汝州市区域限批解除后三个月内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河南省环境监控中心执法人员在对濮阳龙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3台35吨蒸汽锅炉废气总排口自动监控设施自2014年10月12日起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未按照规定报告又未检修恢复正常运行。
河南省环保厅给予其“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二个月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
(原标题:河南多家企业超标排污 环保厅1天内开出8份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