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法庭上听自己的律师辩护 摄/法制晚报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实习生 唐宁)北京市环保宣传中心和北京市环保中心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宝森,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公款,将单位购物卡据为己有,向部分单位索贿、吃回扣,敛财136万元。因涉嫌贪污罪,张宝森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受审。
在法庭上,张宝森对所犯贪污罪供认不讳,但他坚称自己没有索贿吃回扣。北京市纪委、市公安局及其他法院等多家单位数百人前来旁听庭审。
通报去年4月因贪污被开除党籍
2014年4月,北京市纪委通报了13起违纪违法案,其中就包括北京市环境保护中心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原主任张宝森因贪污、占用公物行为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案。
2015年1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池强在两会上作工作报告时,也曾提到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原主任张宝森涉嫌贪污罪等的社会关注案件。
记者注意到,北京市纪委通报张宝森的职务为市环境保护中心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原主任,而海淀检方对其职务的表述为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原主任。
指控挪公款索贿 贪136万
据海淀检方指控,北京市环境保护宣传中心原主任张宝森,主要通过签订虚假合同套用公款,办理消费卡及购物卡侵吞挪用公款,以及向与其有交集的公司或单位索要贿赂和吃回扣,非法获得136万元。
指控事实
2008年6月,张宝森通过与北京市京海通联国际科技会展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公款22.7万元。
2008年12月,张宝森向京海通联公司总经理吴同庆索要3万元。
2009年5月至2013年5月间,张宝森指使他人挪用单位公款18.7万元,在北京四季御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消费场所办理消费卡10张,并据为己有。
2011年12月间,张宝森通过与北京宏达北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套取公款69万元,并据为己有。
2013年3月间,张宝森通过与中国环境报社签订《中国环境报北京PM2.5治理宣传协议书》,支付给中国环境报社宣传费用12万元,后将该单位返还的组稿费4.3 万元据为己有。
2013年4月至5月间,张宝森通过与中视海润(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的方式,分两次套取公款10.54万元。
2013年5月,张宝森将单位价值4万元的城乡仓储超市购物卡据为己有。
2013年5月,张宝森通过与京海通联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公款7.66万元。
上午10时20分,在法警的押解下,身材消瘦的张宝森走进法庭。北京市纪委、市公安局及其他法院等多家单位数百人前来旁听庭审。
58岁的张宝森是北京市人,大学文化。
在法庭核实被告人信息时,张宝森供述,被抓时自己是北京市环保中心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主任,此前为北京市环保宣传中心主任。
在法庭上,张宝森对所犯贪污罪供认不讳,但他坚称自己没有索贿。其辩护人对检方指控的第二项“向京海通联国际科技会展公司总经理索要贿赂3万元”、第五项“与中国环境报社签订协议支付宣传费后,吃回扣4.3万元”以及第七项“侵占单位城乡仓储超市购物卡4万元”提出异议,不予认可。
对于检方指控的第三项“办理10张北京四季御园餐饮公司消费卡据为己有”,辩护人表示,部分是张宝森侵吞,但部分是用于接待领导,具体数额由于时间较长无法判断,但绝不可能是18.7万元。
对于2008年签订虚假合同的指控,张宝森说,当时单位批了2万美元,给单位每位工作人员发一套阿迪达斯的运动衣。“需要折合成人民币,由于单位的报销理由上面不能写明阿迪达斯运动衣等字样,所以与京海通联国际科技会展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把钱打到他们公司账上走的此笔款项,这都记账了,可以查到。”他说。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文/实习生 唐宁
(原标题:市环保宣传中心原主任涉贪污136万 签订虚假合同套取公款 将单位购物卡据为己有 被告人上午受审承认贪污 否认索贿吃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