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3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获悉,为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宁夏对葫芦河、渝河污染进行治理,确保黄河宁夏段Ⅲ类以上良好水质断面比例稳定达到100%。
近年来,围绕葫芦河、渝河宁夏段水生态环境改善,我区在隆德县、西吉县建设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关停了1万吨以下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1000多家,一定程度减少了流域污染。但是,葫芦河、渝河宁夏段水污染治理还存在着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标准低、缺少运行经费、运行管理不规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屠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直接入河排放等问题。
为此,自治区环保厅要求5月30日完成对葫芦河、渝河宁夏段进行一次水环境安全大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对没有履行环保审批、没有通过环保验收、没有污染防治措施的企业,由政府发文一律停产;对有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一律限产限排、限期治理;对甘渭河、葫芦河、渝河周边沿线可能造成水质污染的企业,应搬迁、关停、取缔;对排污单位一律依法追缴排污费并进行处罚。葫芦河、渝河沿岸的养殖、屠宰等企业必须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不进河流。
同时,建立宁夏与甘肃两省(区)、固原市与平凉市、隆德县与静宁县三级政府合作机制,积极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防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通报流域污染治理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陈志强 虎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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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河,发源于西吉县,是渭河最大的一条支流,流经宁夏西吉、隆德,甘肃静宁、庄浪、会宁、通渭、秦安、张家川、麦积等县区,全长296.3公里,流域面积10652.5平方公里。
渝河,位于隆德县境内,发源于六盘山南麓,经隆德县城,过沙塘、神林、联财三乡镇流入甘肃省静宁县葫芦河、最终归渭河。流域面积481.3平方公里,水资源量2720万立方米。
(原标题:未通过环保验收企业一律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