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长陈吉宁。
南都讯 记者陈磊 发自北京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代表团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这两位一是新任环保部部长、一是云南省省长,为何必须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其实,并不是单单因为新部长、省长的个人工作安排,而是依法辞职。
新部长、省长为何辞职?
根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人大常委会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因此有分析认为,人大与“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所以,如果一个人在“一府两院”中任职,就须要辞去在人大常委会中的职务。否则,就会产生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问题。
这就不难理解陈吉宁、陈豪为何请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了。
辞职为何要上大会审议?
去年10月,原任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的陈豪调任云南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两周后就申请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今年2月27日,清华大学校长陈吉宁被任命为环保部部长当日,也申请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但因为根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除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外,还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确认。因此,本次人代会专门安排议程,对陈吉宁、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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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人大常委会两年减员6人
在全国人大确认陈吉宁、陈豪请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数量已由175人减少到169人,其中4人因工作调动。
2013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号公告公布了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其中有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兼)14人,委员161人。
当月,身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贵州省委原书记、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石宗源逝世。
2013年5月和6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陈斯喜调任驻澳门联络办副主任,团中央原常务书记王晓调任青海省副省长,也先后申请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此外,还有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云南省人大罢免了人大代表职务,其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也相应撤销。
(原标题:新任环保部长为何必须请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