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克锦
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现在有不少议论,主张警察系统内专门设立“环保警察”,以便有针对性地高效执法。全国有三五个城市,已经设立了环保警察。不过广州是否设立,据说“八字还没一撇”。
近十几二十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越来越多地受环境污染的折磨,以至于“逃离污染”已经成为一个要移民的理由。放眼全国,大城市大企业集中的地方,环境固然糟糕,但毕竟还能引起重视。更可怕的是,一些乡村地区,往日的青山绿水如今也都变成满眼的乌烟瘴气,而且得不到重视,甚至投诉无门,很多人只能默默忍受。
所有的人都知道,造成这种大片山河蒙污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不计一切代价进行所谓经济发展的后果,就是满眼满脑子GDP的后果。
“经济发展”成为尚方宝剑,也成为晋升法宝,还有可以中饱私囊的机会,所以各级官员们明知某些产业某些企业,将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知我知,就这么放行。有的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还狼狈为奸,隐蔽排污——当然也有不少是公然掩耳盗铃,因为多数情况下,普通居民也无可奈何。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污染难治理,有时不是因为缺乏警力的协助,而是发展模式和根本的思维所导致。模式不变、思维不变,即便设立环保警察,可能会对个别企业起到震慑作用,或者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起到一些作用,但要想靠他们带来蓝天绿水,也不现实。
从另一个方面说,目前关于环境整治已经是“有法可依”,已经有了各级环保部门行使监督权力。如果能够发挥现有机构的作用,发现有污染环境的行径,立即依法处理,必要时请司法和执法部门配合,如此足矣,非要设立专门的环保警察不可?有人说排污取证难,但其原因恐怕还是在审批企业生产环境有问题吧。
而且,警察作为一个最重要的执法机构,应该有很强的稳定性,职能清晰,而不是随便增减。如果环保问题难办,便设立环保警察,那么以后有类似棘手领域,是否又要增设这个警察那个警察?这样下去,职能稀释警力,也稀释警察的权威。
总之,虽然环境污染害苦了诸多居民,但解决之道未必在设立环保警察。
钱克锦
(原标题:治理环境关键不在“环保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