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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贴出新《环保法》执行以来的“佛山第一封”

    来源: 羊城晚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5-01-28 访问:

      环保执法动真格,佛山首次动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查封权

      佛山贴出新《环保法》执行以来的“佛山第一封”

      佛山市环保执法人员将污染企业的机器贴上封条

      羊城晚报讯记者张闻,通讯员黄芳、欧核摄影报道:27日下午,佛山五区环保部门今年首次联合执法,面对一家危险废弃物排放的企业,执法人员果断将工厂机器贴上封条,并对工厂实行按日计罚。这是今年1月1日国家新《环保法》颁布以来,佛山首次动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查封权,贴出佛山环保执法队伍开具的第一张封条。

      明管暗管都通墙外

      1月27日下午,佛山市环保局和五区环保执法队伍同时出动,开展环保突击检查。记者跟随佛山市环保局,查获2家缺乏治污设施甚至将危险废弃物直排河涌的企业。

      在南海区大沥镇的“万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一进厂立刻打开厂里的井盖,对地下水进行检测,原来,早在进厂前,执法人员已发现外面的河涌上覆盖着一层油污,水体发黑发臭,“对厂里的水进行抽样,如果与外面河涌污染因子相同,工厂的排污嫌疑基本就能确定了。”

      记者看到,这家公司有近3000平方米的厂房,除了8台小轿车还算干净,大大小小的五金废料随意堆放,棚内的地面上油渍长期堆积形成的黏性无处不在。在工厂一角一个约100平方米分成6格的油污池里,黄色的油污水上漂浮着大面积黑色残渣,油污池紧挨着墙壁,一根塑料管从油污池边上直通墙外。此外,车间内也有起码2根暗管直通墙外。工厂车间主任辩解,这些管不是用来排污,而是对油污进行冷却,然而,管道通到墙外何处,连车间主任也不知道。执法人员要求开工检验,车间主任称“机器已经很久没运行了”。

      贴封条并断水断电

      “我们厂在这里都做了8-10年了,环保治理都在做”,工厂负责人辩称,油污池上漂浮的油渍是“乳化油”。他称,工厂产生的油渍和废渣都给专门的处理公司来处理,“我不知道这个油渍属于危险废弃物”,工厂负责人只承认“车间的确是脏了一点”。

      “无论是乳化油,还是油污废弃物,都属于危险废弃物”,佛山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永泰说,由于油比水轻,油污废弃物会直接漂浮在水上,造成水体缺氧,导致鱼类大量死亡。此外,油污废弃物也会对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因此,油污废弃物必须找有资质的专门企业回收,“如果企业主拿不出与回收企业签订的合同、回收联单、发票等,基本就能确定企业将危险废弃物直排了。”

      通过对墙壁内外污染物成分的分析,执法人员基本能确定,工厂将油污废弃物进行直排。

      按照旧例,环保执法至此处将遇上尴尬:环保部门没有执法权,对企业没有震慑力。不过,今年1月1日颁布的新《环保法》让这一尴尬成为了历史。新《环保法》规定,环保执法人员对违法排污企业的设备具有查封和扣押的职权。当天下午,在查实企业偷排后,执法人员首次将两张封条贴在了企业的机器操控板上,同时对企业断水断电,这也是佛山环保部门开出的首张“封条”。

      追究基层部门责任

      新《环保法》还规定,对违法排放的企业,环保部门可以“按日记罚”,罚款额度无上限。杨永泰表示,在检验出污染成分后,环保部门将根据企业用水量对该工厂进行按日计罚,计罚日从查封日开始算起,一直到工厂整改审核完毕。

      此外,根据佛山市颁布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岗双责”制度,该厂的违法排污行为,还可以追究基层部门的责任。杨永泰表示,工厂老板称开厂有8-10年,“这10年以来,基层部门曾经进行过多次执法,为何未发现?当初是谁将厂房租给这家企业的?”他表示,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将追究村委会的行政责任,“至于基层环保部门有没有责任,还要深入调查。”

      他表示,今年以来,佛山开展了“百村行动计划”,村级工业园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预计今年将完成40条村的环境整治。

      下重手打击

      现场检查

      14家企业10家有问题

      据通报,27日佛山市区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出动116人,现场检查14家企业,有10家被查出问题。发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万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擅自将废乳化油沉淀废渣等危险物品倾倒至厂外,执法人员现场对产污设备进行了查封,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同时检查发现佛山市高明区西安金兴五金油桶购销部未配套废水处理设施,碱水从地面排至厂外,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放,并依法立案查处。

      防通风报信

      检查对象

      环保局长事前也不知

      佛山市环保执法雷厉风行,执法对象是如何选择的呢?是否会存在通风报信的行为?据佛山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永泰透露,每次执法之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具体的执法对象和执法地点。

      “环保局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执法的1-2天前确定执法地点,这个地点不但普通的执法人员不知道,连局长、副局长等带队人员都不知道。”他表示,为了保证执法公正,自己明确要求工作人员不要告诉自己执法地点。每次执法,确定执法地点的人员会坐在副驾驶座上,指挥司机行驶,“往往行驶到村口,我和普通执法人员才知道确切的执法地点,随即我们在对村里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编辑:李杰

      (原标题:佛山贴出新《环保法》执行以来的“佛山第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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