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还会有下一次吗?”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消息一经发布,很多人都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伴随国际油价的持续下跌,不排除再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的可能性。但1个多月时间内,这一税种连续三次上调,其背后的政策信号引起人们关注。
消费不能“任性”
细数最近的三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一个共同特征都是利用了国内油价下调的“窗口期”,也就是说油价的下跌为成品油消费税调整提供了窗口。
“三次调整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油价可以‘任性跌’,但传统石化能源消费却不能‘任性’。”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说,目前国内能源资源依旧处于短缺,不足以支撑“敞开口”的能源消费。
刘尚希说,2013年我国能源消费量占全球22.4%,但单位GDP能耗却是美国的3.5倍、日本的7倍,也高于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加剧了对能源安全的威胁。此外,要实现永久的“APEC蓝”,也需要通过引导成品油消费,抑制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
新能源产业推广难
刘尚希认为,油价不断下降,给新能源产业带来的一个冲击就是陷入“推广难”。研究发现,作为替代能源的燃料乙醇生产成本每吨普遍在7800元,国际原油价格在60美元时,燃料乙醇的生产成本已经远高于汽油的出厂价格,市场推广面临困难。同样,油价下降,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销售也会举步维艰。
此外,专家指出,油价不断下降,也加大国家补贴新能源产业的压力。国际上新能源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的补贴支持,但传统石化能源成本越来越低,国家补贴新能源产业就越来越力不从心。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认为,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增加的税收有助于缓解国家财政的支出压力。
考虑百姓承受负担
回顾三次成品油消费税调整,除首次调整恰逢油价“九连跌”,最终该下降幅度与提税相互冲抵,油价保持不变外,其余两次调整都没有用足油价下调空间,也就是说在提税的同时,出于考虑百姓负担和社会承受能力,都努力实现了油价的同步下降,兼顾生产和消费。
此外,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汽油和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均保持一定的差距,由改革前的每升0.2元扩大到每升0.32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主要考虑柴油是重要的工、农业生产资料,目前工业增速明显回落,且春耕在即,保持柴油相对较低的单位税额,对促进工农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据新华社)
(原标题:能源消费不能“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