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拉萨1月12日讯(记者 廖卫华)刚闭幕的拉萨市委八届六次全会上,拉萨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2014年11月,拉萨历时8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在拉萨的“六城同创”中,包括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为打造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和高效快捷的发展环境,拉萨市持续推进“树上山”,开展城区南山绿化工程,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6平方米。去年6月1日,《拉萨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实施,为拉萨的生态环保新添法律保障。
去年,拉萨市新增300辆出租汽车和76辆公交车,试点运行新能源公交车,推进自行车租赁服务试点。自2006年开始,拉萨投入环保资金106亿元,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1座危废处置中心,3座垃圾填埋场,3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新建供水管网近60公里,排水管网120余公里,实现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从无到有的突破
去年12月,中国社科院《公共服务蓝皮书》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拉萨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列全国38个主要城市之首。在环保部推出的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测中,拉萨市去年的空气质量持续保持前三名。
(原标题:拉萨实行干部考核环保“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