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志强)12月30日,银川市环保局通报了18家环保违法供热单位,并将对这些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进入采暖期以来,银川市环保局加强对燃煤锅炉的环境监管,银川市冬季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仍有一些供热单位存在使用高污染燃煤、锅炉烟气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18家供热单位中,燃料煤灰分、硫分双超标的9家,分别是:宁夏博泰隆石油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银古物流中心、宁夏金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夏水利电力工程学校、银川承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第六中学、银川昌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西夏兴业商贸有限公司;烟尘超标的2家,是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校区)、银川市龙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氧化硫超标的2家,是宁夏林盛物业供热有限公司、银川昌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烟尘和二氧化硫均超标的5家,分别是:长庆燕鸽湖物业服务处、宁夏学文热力有限公司(永康北巷)、宁夏天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博翔热力有限公司、宁夏顺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原标题:18家环保违法供热单位被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