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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企业遵守“史上最严”环保法

    来源: 大河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4-12-09 访问:

      □记者王磊

      本报讯在距郑州市民致信市长事件半个月后,省环境保护厅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就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致厂长(经理)的一封公开信”,引起广泛关注。昨天,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回应此事,国家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即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该部门以公开信的形式提醒各位厂长(经理)学习这部新环保法并自觉成为新环保法的模范遵守者。

      昨天,记者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http://www.hnep.gov.cn)《今日头条》板块看到这封公开信。发布日期是12月8日。这封公开信开头用了典型的网络体:“各位厂长(经理)朋友,我们共同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保护好这片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近年来,越来越严重的雾霾问题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我们真诚希望您能理解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在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认真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让您的企业和职工成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推动者和河南环保事业发展的促进者!”

      这封公开信正文中,梳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涉及排污单位的比以往更加严格的6项新规定,并逐条进行解释。

      不少网友为这封公开信点赞。网友“大黄脸”评论,省环保厅这封信,对污染企业是一种压力,让老百姓看到治霾的希望。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被媒体广泛解读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较过去的环保法律法规增加了许多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对各级政府、各有关政府部门、各排污单位等都规定了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规定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许多新的更加严厉的惩处措施。“在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前夕,我厅拟以公开信的形式提醒各位厂长(经理)朋友在百忙之中认真学习阅读一下这部新环保法并自觉成为新环保法的模范遵守者,更希望一些还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排污单位不要成为新环保法实施后的被追责者。”

      (原标题:提醒企业遵守“史上最严”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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