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 石倩 通讯员 高原)11月28日,湖北省开班培训国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培训学员皆为湖北省105家国控企业高管、企业负责人。
据悉,虽然湖北省近两年共组织开展了4期国控企业环境监督员培训班,但是培训对象为国控企业的高管、企业负责人尚属首次。据悉,本次课程内容包括新《环保法》、“两高”司法解释对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营及管理要求和企业自行监测等等课程。
“企业的自律行为比环保部门的监管更重要。”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李永福说,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始于日本,目的是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自觉守法意识,促进企业规范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目前,湖北省的企业环境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方面要保障本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将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如用水、用电量等向企业所在地的环保部门上报,这样环保部门也就能更具体更详细地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情况。
会上还透露,湖北省环保厅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共检查企业23750家次,限期治理污染企业 1526 家,责令停产、关闭重污染企业895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16件,处罚金额3076多万元。自“两高”司法解释以来,湖北省共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4起,刑拘46人,判刑10人。
(原标题:湖北首次开班强化国控企业高管环保意识 企业自律重于被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