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句容市、浙江省海盐县等环保及相关部门违法违纪案件被检察机关查处,这些案件中,环保系统腐败窝案备受各界关注。当雾霾围城、水土污染等话题一再刺痛公众神经,公众对环境监管和执法部门抱有更大期待。但执法者竟成了违法者的“保护伞”、“猫鼠”成了一家,怎么还能守住法治底线、守护碧水蓝天?据新华社
环保腐败窝案频发
猫鼠成了“一家亲”
在中央强力反腐风暴下,环保领域腐败窝案不时被曝出。日前,江苏省句容市发改经信委一科长朱某因涉嫌在污染企业关停等补贴项目申报过程中受贿131万元,被句容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一年中,句容市已在环境保护执法及相关专项资金审批环节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涉及环保、发改经信委、财政等多部门公职人员。
浙江省海盐县环保局此前也被曝出腐败窝案,今年以来共有6人被查,包括原局长朱晓芳、副局长殳乃峰;2013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环保领域大案窝案133人,涉及环保、国土、经信委、水利、税务、质检等多个部门。广东省查处了一批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环保腐败手段:
环评、验收、执法“跑冒滴漏”
梳理这些案件,不难发现环保腐败窝案主要集中在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项目审批以及监察执法的“跑冒滴漏”三个方面:一是环保测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项目验收有“猫腻”。三是环境执法“吃拿卡要”。句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许某在落网后交代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监管企业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许某称,2006年至2014年年初,他先后99次非法收受20余家被监管企业所送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0万余元。
据了解,这些落网的环境执法人员除了执法时走过场外,对于上级机关的突击检查,有的还向企业通风报信,与违法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
扎紧制度笼子
预防监管部门公权力“变现”
查办江苏句容环保腐败窝案的检察官介绍说,“环境行政执法过程全部在相对封闭的空间运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因此一线执法人员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处罚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另外在环保专项补贴资金申报环节,相关管理规定过于宽泛,且同时涉及多部门,对项目申报条件、审批、拨付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管途径、方法、责任主体、追究机制等规定均不够明确。”
有关专家认为,应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管,扎紧制度笼子,通过完善纪检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渠道,遏制住“猫鼠一家”的歪风。还应该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比如环评,让公众或社会中介组织参与进来,防止腐败。
(原标题:句容环保腐败窝案已查处9案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