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6日讯(记者 王彬)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机动车辆得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使用新能源汽车……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据了解,山东还将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方便新能源车充电。
实施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结合旧城改造、新城规划建设,加快配套建设必要的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充换电设施;在规划建设城市公交停车场、保养厂、维修厂、出租汽车停车场时,要考虑配建慢速充电设施;在规划新建小区及公共场所时,要同步设计建设充电设施。
(原标题: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建新能源车充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