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茶陵站10月24日讯(分站记者 胡琳 通讯员 谭文明)10月22日,茶陵县环保局邀请市环保局法规科科长廖伟庚作新《环境保护法》的解读。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环保局全体人员以及60余家规模企业的法定代表、环保员共计2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廖伟庚从新《环境保护法》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的解读及贯彻新《环境保护法》要做的工作三个方面,深入浅出的介绍了新环保法特点,详细阐述新环保法赋予的各级政府、环保执法部门和排污企业环境保护职责,重点解读“对拒不改正的排污企业实施按日计罚”,“对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扣押、行政拘留措施”,以及“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在面对政府的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时要引咎辞职”等“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的内容。
会议要求,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合法经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公开排污数据和明白违法排污的后果等,并要求执法部门要确保区域内不出现环境事故,确保坚守生态红线,提高执法水平,畅通服务热线和筑牢廉政勤政的高压线,适应新环保法的新变化,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执法的水平。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标题:茶陵县干部和企业业主共同学习“史上最严”环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