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 实习生/黄涵杰)广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徐寰宇,近日在广州市中院听判。检察机关指控徐寰宇在任职国企高管的九年间,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8.5万元、港币45.8万元以及购物卡(价值3.1万元)。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指控的40万元借款最终不认定为受贿款项,判处徐寰宇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
今年51岁的徐寰宇来自广东信宜,曾在教育、政府、研究等部门工作过,曾是广州冶金系统十大杰出青年。历任广州市理工学校校长,广州有色金属集团副总经理,广州铝材厂董事长,广州橡胶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广州化工集团总经理。
据指控,2004年10月至2013年12月,徐寰宇在担任广州橡胶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广州化工集团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郑某文、雷某滔、李某逵、郑某松等人贿赂的人民币128.5万元、港币45.8万元及价值3.1万元的购物卡。
徐寰宇受贿的名目多样,涉及买房、炒股、赴港生子、送子出国等。据广州飞旋橡胶公司董事长郑某文供述,其为了得到徐寰宇的支持,推进与橡胶集团的合作,曾多次向徐寰宇行贿。其中,2007年中秋郑某文向徐寰宇贿送20万元。2010年,因徐寰宇在花都碧桂园看上一套房子,郑某文又借给他40万元购房,徐寰宇当时允诺在股票平仓后偿还。除此之外,徐寰宇的儿子出国留学,其又封了一个5万元的利是。
2012年,徐寰宇的情人怀孕赴港生子,郑某文不仅大方揽下赴港产子的中介费16万元,还先后向其贿送15万元。
此外,雷某涛为感谢徐寰宇在广州化工集团任职期间帮其拿下工程,听徐寰宇“哭穷”后,立马送上50万元。在其情人赴港产子后,又送给徐寰宇2.8万元的利是和12万元港币的储蓄卡。
2005年至2008年,李某逵作为工程承包商,为感谢徐寰宇对其的关照,以高价买下徐寰宇汽车、送好处费等方式向其贿送人民币13.5万元。
审判现场
40万购房借款
不认定为受贿
对于检方的指控,徐寰宇表示认罪。但他提出,在收受郑某文的65万元中,有40万元是他在广州化工集团工作期间借的,不应该算作贿款。其律师也提出徐寰宇在2008年11月19日已调离广橡集团,因此在2008年之后徐寰宇就不再具备便利条件来为郑某文提供帮助,故之后收受的40万元不应计入受贿数额。
经法院审理认为,郑某文贿送的40万元,确实是徐寰宇的前妻用于购房所借,且立有借据,并且无法证实徐寰宇主观上不打算还钱,因此这40万元不认定为受贿款。
法院认定,除徐寰宇向郑某文所借40万元不认定为受贿款外,其余指控全都予以采纳。因案发后徐寰宇积极退赃91万元,且具有自首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徐寰宇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原标题:广州化工集团原总经理获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