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今年人大该监督什么?法律修改的频率是不是过高?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是不是太低?昨日,湖北代表团继续讨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第三组小组讨论气氛热烈,代表们或唇枪舌剑,或议论纷纷,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校长李晓红直指“环保处罚不严,有部分原因是地方政府不舍得GDP”。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襄阳市市长别必雄则表明:“现在地方政府已转变了观念,关键还是法律不完善,违法成本太低。”
李晓红说,他很好奇在今年的“两院”报告中,处理了多少起触犯《食品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案件。“法律执行得如何?毒胶囊、地沟油等事件有没有得到最严厉的惩范栽斐晌廴净肪车墓こВ谐っ怯忻挥信掠跋霨DP而不舍得关汀?/p>
话音未落,别必雄则说:“在环保问题上,现在地方政府已经改变了观念,主要是法律不完善,违法成本过低,行政执法依据不够。”
别必雄说,过去几年,有的地方政府可能会因为地方保护主义,怕影响GDP、怕引起不稳定事件,而不愿意关停污染工厂,但如今这种观念已经转变。政府也希望关停一批企业,但现在的问题是,由于法律界定不严,在关停污染工厂的法律程序上有空白,导致地方政府不能依法行政。
别必雄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中,要完善法律实施细则,提高违法成本,罚得违法者倾家荡产。“环保公益诉讼为何难执行,就是因为诉讼主体仍未界定明确。”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直言不讳地指出,当前立法存在两个问题:法律名目繁多,修改频繁,建议立法要从“量”到“质”转变,更具前瞻性。
环保公益诉讼条款出台近一年,为何没有起诉案件?对此,李静解释说,环保案件到底由谁来公诉?法律规定仍不明确,所以谁也不提起诉讼。“这些细则都必须通过修订予以明确。”
(特派记者邬红波、乔奇、王大鹏)
(原标题:环保处罚不力,是地方保护主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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