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6日讯(记者 韩杰杰)16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日前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和改革委四部委公布了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潍坊位列其中。这意味着,今后在潍坊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有望获得国家财政补助,更重要的是带动潍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改善潍坊城市的空气环境。
近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公布了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共12个城市和城市群,山东省的潍坊、淄博、临沂、聊城四市入选,连同入选首批推广应用城市的青岛,山东省目前共有5市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根据四部委发布的通知要求,入选的各城市或区域应创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加快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基础设施,尽快明确并落实地方性鼓励政策;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如设置地方性标准、地方性车型目录等,对已经施行的应尽快整改。
同时,中央财政将对消费者购买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并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按照2013年标准,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3.5-6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电动客车每辆补贴25-50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商用车每辆补助50万元。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5%和10%。现行补贴推广政策已明确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
目前,潍坊已经制定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实施方案,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都有了实施思路。据介绍,下一步,潍坊市除加快发展原有新能源汽车产业外,还将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和院校来潍坊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和科研基地,带动新能源汽车技术、整车制造业的发展,进一步延伸相关产业链条。
(原标题:潍坊入选新能源汽车推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