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咸阳讯 (记者 于忠虎) 昨日上午,随着一声巨响,咸阳市氮肥厂40多米高的烟囱应声倒下。这个位于市区北大门、具有45年历史的工厂开始关闭拆除。这是咸阳市治污降霾治理市区环境污染的一个重大举措。
咸阳氮肥厂始建于1969年,年产合成氨能力4万吨。企业建厂早,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耗能高、污染重,且地处咸阳主城区北大门,严重影响城市环境质量和对外形象,相继被省、市政府列入落后产能淘汰关闭名单。但企业关闭涉及两大难题:一是企业连年亏损,资产负债率高达484%,严重资不抵债;二是企业有职工976人,其中在册611人、退离休365人,职工安置难度大。咸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氮肥厂实施依法破产关闭,达到淘汰落后产能和妥善安置职工的双重目的。市政府组建了以分管工业副市长为组长,市法院、工信委、环保、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和秦都区政府为成员的咸阳氮肥厂专门关闭工作组,驻厂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理顺职工情绪。咸阳氮肥厂关闭及职工安置共需费用2.93亿元,其中通过企业申请依法破产,可核销外欠债务1.10亿元;对企业现有土地、设备及附着物进行变现,可收入0.59亿元,但关闭资金缺口仍达1.24亿元。咸阳市一方面从市本级财政中调预算、压支出、挤资金,全力支持咸阳氮肥厂关闭工作。市财政列支300万元,专项用于生活用水、电、暖网分离改造,消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保证了关闭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市上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多次赴省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2013年,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下达咸阳氮肥厂等企业排污权回购资金3174万元;省财政厅下达咸阳氮肥厂关闭补助资金2000万元,加快了咸阳氮肥厂关闭的进程。
目前,职工安置赔付即将结束,全面进入设备拆除阶段。咸阳氮肥厂的关闭,年可减少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87吨、氨氮排放量114.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6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7吨,对咸阳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早日再现“碧水蓝天”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原标题:为环保“减负”咸阳关闭45年历史氮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