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郑玮)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确定了81个城市和8个产业园区为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其中我省襄阳市、宜昌市、黄石市、鄂州市入选。
新能源示范城市是指在城市区域能源发展中,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达到较高比例或较大利用规模的城市。
下一步,湖北省能源局将协调和指导襄阳、宜昌、黄石、鄂州四市,按照国家能源局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实施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
(原标题:我省4市列入全国首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