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年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和“服务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生态作为重要责任、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机制已经形成,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总体取得了六大成效:
一是环境规划制定实施顺利。坚持规划先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编制完成了《青藏高原环境保护综合规划》、《青海省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和《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青海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2000—2010)》等,相继组织实施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黄河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长江源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祁连山国家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黄河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青海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青海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等,有效指导和推动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污染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坚持“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污染减排约束性既定目标不动摇,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落实工程、结构、管理减排措施,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截止到2009年上半年,全省共实施COD减排项目70个、完成减排量8337吨,实施SO2减排项目104个、完成减排量18629吨。通过控制污染“增量”,削减污染“存量”,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指标。
三是环境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以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和湟水流域为重点,积极推进水、气、噪声、固体废物的综合性污染防治。10年间,共实施工业治理项目222项,总投资达4.73亿元,其中水污染治理投资0.604亿元、工业废气治理投资3.94亿元、工业固废和噪声治理投资为0.16亿元,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年均增长11%。全省重点工业企业共有废水处理设施148台套,累计新增工业废水每日处理能力2.19万吨,有废气处理设施881台套,累计新增废气处理能力每小时1393万标立方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量累计达到2013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由1999年的110万吨增加至目前的416万吨。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由1999年的17%达到目前的85%以上,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落实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地区和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四是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首次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摸清了生态家底。完成了全省生态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实施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生态监测项目”,推动了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开展了孟达和青海湖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监测和标准化建设,推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落实“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措施,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乡镇工矿企业污染治理等环境综合治理和环境友好乡镇、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强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开展生态监察推动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五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4座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由1999年的空白达到2009年的每日20万吨,在建的12座污水处理厂新增处理能力将达到21.2万吨。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由零提高到目前的36.45%。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由1999年的4 座,到2009年在建和已建成的有45座,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4.5%。西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9%。城市天然气普及率达到94.78%。全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和各州(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正在建设中。环境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全省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六是环境监管能力持续增强。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中央和省级对我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累计达到3. 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7亿元、省级1.2亿元,以环境执法监管能力项目建设为依托,全力推进污染减排能力建设、农村环保综合整治、重点污染源治理、自然保护区监管能力建设等,使环境规划、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辐射监管、环境科技、环境信息、环境宣教等业务工作不断拓展,环保系统行政效能明显增强。十年来,共完成近1033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通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等检查企业6844家,查处违法企业553家,责令370家企业限期治理或停产治理,对136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环境信访案件查办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