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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局昨再开29张污染罚单

    来源: 南方日报切记!信息来至互联网,仅供参考2014-01-23 访问:

      南方日报讯 (记者/晏磊)昨日,广州市环保局公布了2013年11-12月行政处罚情况名单,包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简称广石化)、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致美斋、广州花城制药厂、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在内的25家企业和单位,收到环保局开出的共29张罚单。

      去年以来,广州市环保局加强了环境污染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力度,2013年11月20日,该局曾公布了2013年5-10月的处罚名单,当时环保局对32家企业和单位,开出了42张罚单。记者发现,上一次处罚名单的11家企业,再度出现在昨日的处罚名单中。

      登上“受罚榜”的25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和单位均收到了两张以上的罚单,分别为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鹏源康精密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花城制药厂。

      此次公示中,单笔罚款金额最高的罚单,分别落在了广石化和致美斋头上,这也是环保部门在行政处罚中单次能给与的最高罚款金额。

      公示内容显示,广石化因“大气污染物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立即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广石化此次受罚的违规排放行为,是发生在2012年8月,因为厂区边界点臭气排放超标而被罚款10万元。

      市环保局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2年内发生的违规排放都可以进行处罚,广石化这个是因为他们在接到处罚通知后进行了申诉,还开了听证会,一来二去就拖到现在才真正处罚,但还是在处罚的有效期内。”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近两年来广石化加强了污染治理工作,加上有在线监测设备,被处罚的次数明显减少,“今年5月因为臭气排放一事被罚了10万,还有就是这单,而且事情还是发生在前年。以往每年都要被处罚好几次。”

      公示同时显示,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因“不正常使用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拆除集水池泵站安装的黑色软支管,并处罚款10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事发生在2013年7月,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致美斋公司本该正常运转的污水处理设施,却处于闲置状态,该公司反而在集水池泵站上安装了一条黑色软管,将未经处理的污水,对外进行直接排放。

      再度上榜的11家企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丸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广州市花城制药厂、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金鹏源康精密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斗原钢铁有限公司、广州广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双一乳胶厂、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州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孔旺记肉业食品分公司。

      两张以上的罚单有4家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鹏源康精密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制药厂。

      单笔罚款金额最高的罚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罚款10万元

      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偷接暗管排污水,罚款10万元

      (原标题:环保局昨再开29张污染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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