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1月13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公开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6·22上海化工厂杀人案”。
2013年6月22日傍晚,上海宝山一家私营化工厂员工——6旬男子范杰明在约6个小时内连续残杀6人,此案震惊全国。
当天庭审自上午9点半开始,范杰明到庭应诉。他身着蓝色棉衣和迷彩背心,看上去情绪稳定,回答法官问题时思路清晰。
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指控,2013年6月22日,被告人为泄私愤,采用钢管击打、枪支射击等严重暴力手段,致4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采用枪支射击等严重暴力手段抢劫轿车一辆,致一人死亡;采用枪支射击等严重暴力手段抢劫自动步枪一把,致1人死亡、一人重伤,情节严重;非法买卖猎枪一把及大量猎枪子弹,情节严重;非法持有具有杀伤力的气枪3把、钢珠枪一把及大量子弹等,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劫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在法庭上,范杰明对起诉书提出数点反对,包括:作案无预谋;其子未动手,只是拖动并掩藏尸体;其作案动机不是泄私愤,而是利益有矛盾;公司员工证词有偏颇,并指这些员工不适合做证人等等。
多名被害者家属到庭旁听。一位自称被害司机亲属的女士情绪激动,不停地哭泣。
据悉,此案计划开庭审理两日。
2013年6月22日深夜,上海宝山警方在位于月罗路的一家私营化工厂内抓获了持枪杀害多人的范杰明。警方之后披露,经初步审讯查明,22日傍晚5时许,62岁的范杰明因工厂经济纠纷与同事发生矛盾,持械将同事张某击打致死。随后从宿舍内取出私藏的猎枪,乘坐非法运营车辆逃往浦东周浦地区。在沪南公路、沈杜公路附近,又用猎枪将该车驾驶员卞某杀害,驾驶其车辆回到宝山。在某部队营房门口,又用猎枪杀害一名哨兵,抢得枪支后返回化工厂。回厂后又用猎枪残杀工厂负责人李某等3人。之后被正在厂区勘察现场的民警制服,涉案枪支被全部缴获。
范杰明在法庭上表示后悔,特别是杀害与其毫无关系的哨兵和司机,并对这些被害人的家属致歉。(完)
(原标题:连杀6人的“6·22上海化工厂杀人案”嫌犯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