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浙江丽水6月17日电 经浙江省丽水市环保局15日下午和16日凌晨进行的两次水体监测表明,发生于15日上午8时的浙江龙泉化工厂爆炸事件没有造成水体严重污染。这两次监测数据,已得到正在现场调查的国家环保总局华东环境督察中心和浙江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的认可。
据了解,龙鑫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双氧水的企业,生产原料主要为重芳烃、蒽醌、磷酸三幸酯等有机物。据当地环保部门介绍,这些有机物是有毒苯类化学混合物,环境监测部门以重芳烃浓度作为污染标准物,根据重芳烃的含量判断化工厂周边的水体是否有污染。
为了监测水体是否受到污染,环保部门在化工厂排放口下游1公里、3公里和5公里设了三个监测点,同时以排放口上游的水体为比较样本。最新一次环境监测数据表明,这三个点p***、cod等常规项目数值均在正常范围内,特征污染物重芳烃(苯类化合物)1公里处含量为0.05毫克每升,低于参考标准0.5毫克每升,下游3公里处和5公里处没有检出重芳烃。
此前,丽水市环保局在6月15日9时至17时进行的水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化工厂排放口下游1至5公里的p***、氰化物达到三类水标准要求;cod略高于上游对照点背景值,但仍属于同一水标准类别(四类水);特征污染物重芳烃最高值在水源水质标准最高限值以内,监测点5公里处未检出;金属镍达到渔业标准要求。
蔡誽告诉新华社记者:“进行两次监测的目的是因为在15日夜间,消防部门在救火时用水量大,一些污染物质有可能随水泄漏。”
据了解,环境监测部门还将继续对当地的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下一步将把监测范围扩大至化工厂下游20公里处。 (记者傅丕毅、朱立毅、汪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