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2日讯(李治)长沙市今天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即日起到明年年底,对在长沙市售出并在长沙登记上牌的新能源车辆,由符合相关规定的新能源车生产厂家申请,给予相应财政补贴。
长沙今年计划推广1580辆新能源汽车,明年力争推广45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公交客车1100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出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均不低于30%。长沙将重点在公交车、专用车(出租车、环卫车、邮政车、物流车等)、公务车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引导社会车辆推广应用。在充电网络建设、出租车运营、公务用车等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进行市场化运作。
按照国家与地方1:1配套的规定,长沙市财政负担地方(省、市)配套金额的70%,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市场价格的60%。通过价格杠杆、政策***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新能源汽车跨过市场培育期,催熟新能源汽车应用市场。
(原标题:长沙两年拟推广 &nb***p; &nb***p;六千辆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