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据台媒报道,台北法院昨天第五度勘验富少李宗瑞迷奸案的性爱偷拍影片。李宗瑞的委任律师跟检察官就影片中女方当时的状态及态度产生争执。而庭讯时李宗瑞依然不太敢看影片,也没说话。
李宗瑞被拘捕
李宗瑞参加庭审
北青网12月28日报道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院审理“富少淫魔”李宗瑞性侵偷拍案,27日第五度勘验偷拍影片,其中有被害女子先帮李按摩,后来李翻上女方身,女方叫喊、发出气音,检方认为是女方啜泣、反抗,而李宗瑞的委任律师则指出,是女方鼻塞吸鼻涕,双方争执不下,李宗瑞则不看影片、也没说话。
李宗瑞27日再被提审,庭讯时不敢看影片,也未开口,一律由律师发言。一段按摩女子与李宗瑞发生性关系的影片,除了在“女方气音”方面,检辩看法不同。另外,李的律师也认为李臀部摆动的下体被挡住,所以没拍到插入,怎能说是性侵?法官裁定双方观点并陈,最后到辩论庭再议。
而在20日第四度勘验偷拍影片时,共当庭检视4名被害人影片,其中一女意识不清,另3人有意识、并以言语或动作拒绝。而其中一名被害人发出的声音,检方认为是“不”,但李宗瑞的委任律师坚持是“呜”、“咻”,最后法官裁示,先记载成“呜”。
台北地检署是在11月6日侦结李宗瑞涉性侵偷拍案,以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罪嫌疑起诉李宗瑞,求刑209年,合并法定最高刑度30年。检方调查,李宗瑞涉嫌以不同手段共性侵和偷拍28名女子,共有6名女子遭下药性侵;3名女子遭强制性交;另外光碟显示,有9名被害人在性侵过程有抵抗举动,但未出面指认。此外,李宗瑞趁10名女子酒醉意识不清时对其进行性侵偷拍,其中有一名女子不提告。另有4女与李宗瑞合意性交,但遭李宗瑞偷拍。